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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县家里有车的注意!11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

    信息发布者:美丽足迹
    2020-10-25 08:00:14    来源:礼县生活网   转载

    礼县生活网 10-02 16:12 阅读 258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江西日报  江西新闻


    原标题:家里有车的注意!11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该规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明确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限速标志设计,以及在役公路限速标志设计或调整优化。公路限速标志是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也是执法部门执法的主要依据。
        




    《规范》要求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过120km/h。


    相邻两个限速路段的限速之差不应大于20km/h。


    公路互通式立交交叉主线、减速车道和出口匝道所设置的限速标志,相互之间限速之差不宜超过30km/h。 



    限速标志应设置在限速路段起点处,并根据需要重复设置。


    限速标志不得被路侧树木、沿线构造物和其他交通标志等设施遮挡。


    除特殊情况外,限速标志应设置在车辆前进方向的车行道上方或右侧。


    在限速路段的终点,应设置新的限速标志或解除限速标志。


    特大桥限速标志宜设置在桥头前0~200m处。


    学校区域限速标志宜设置在距学校区域起点前100~150m处。



    此外,《规范》还要求新建和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首次设置限速标志两年以内,其他公路三年以内,应进行限速标志实施效果评价。在役公路每五年宜进行一次限速标志实施效果评价。当行车环境发生变化时,或因其他原因调整了限速标志时,应在一年内进行限速标志实施效果评价。



    监制:李林萍   编辑:韦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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