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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还在扶贫领域打歪主意?看看这12起通报案例

    信息发布者:美丽足迹
    2019-04-04 22:20:13    来源:农业农村网   转载

    在扶贫领域搞腐败,是向最为困难的人伸手,法理难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近期,部分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一些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颇具警示教育意义。


    近期通报的12起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


    一、陕西通报6起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安康市白河县冷水镇三院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会长张朝兵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张朝兵利用职务便利,违反互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挪用该协会扶贫互助资金59万元,其中46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13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10月,张朝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已退还。

      2.咸阳市永寿县常宁镇房家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原会长房文敏、原副会长房大伟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3年3月,房文敏伙同房大伟利用担任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的便利,挪用房家村互助资金协会启动资金,共计13.8万元,用于本人养殖猪场经营。2018年11月,房文敏、房大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已退还。

      3.榆林市绥德县枣林坪镇原钱山村党支部书记杨润均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杨润均利用负责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日常工作的便利,违反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先后多次挪用扶贫互助资金,共计62.7万元。2018年12月,杨润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4.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神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赵学明,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主任赵拴荣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6年11月,赵学明伙同赵拴荣,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扶贫互助资金管理规定,采取伪造借据等方式,将1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挪作他用。2018年3月,赵学明、赵拴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5.商洛市镇安县西口回族镇石门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代绍田伙同他人套取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5年7月,代绍田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扶贫互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伙同村民石某,违规冒用该村9名群众的名义,套取贷款4.5万元。借款到期后,一直未归还,致使扶贫互助资金无法正常周转、协会停止运营。2018年7月,代绍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6.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文岭村村委会主任任耀利违规借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3月,任耀利在未缴纳互助资金协会基准互助金、未加入协会的情况下,违反扶贫互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担任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成员,于2017年10月违规从该协会借款1万元。2018年12月,任耀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以上陕西省通报的6起发生在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工作中的违纪问题,有的不入会、不交互助金,违规使用扶贫互助资金,损害贫困群众利益;有的内外勾结,虚套挪用扶贫互助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贪占扶贫互助资金;有的损公肥私,将扶贫互助资金当成谋私解困的“唐僧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相关人员受到惩治追究,完全是咎由自取。要把扶贫互助资金违纪问题作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责任追究的重点,严查严管,在有效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对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制度不执行、操作运行不规范的,要及早提醒整改;对于有责不尽、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问责追责;对目无法纪,向扶贫互助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二、河北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冀州区小寨乡东王村两任党支部书记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该村两任党支部书记李克平、闫宝永未及时上报4名低保人员死亡信息,致使4户低保人员亲属仍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000余元。2018年12月,李克平、闫宝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武强县武强镇牛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刘书华侵占五保户救灾补贴问题。2016年,刘书华违规支取该村五保户牛某救灾补贴800元据为己有。2019年2月,刘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阜城县建桥乡前徐村党支部书记郭文明、村委会主任徐守贞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条件村民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郭文明、徐守贞在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故意隐瞒申请户徐某享有退休工资的情况,致使其通过审批,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6430元。2018年5月,郭文明、徐守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三、广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平果县城投公司董事长黄涛、投资集团董事隆茂栋、住建局建管股股长黄矩斌扶贫领域项目监管失职失责的问题。在2018年1月26日,平果县易地扶贫搬迁城西安置点规划道路工程在实施排污沟施工时,由于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支护,也未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发生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黄涛、隆茂栋和黄钜斌作为项目业主、项目管理单位和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方,没有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项目肢解发包、挂靠施工、未报建报监,没有及时制止无施工资质个人以合法企业名义承揽规划道路工程,未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1月,黄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隆茂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黄矩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靖西市武平镇干部李成忠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时任挂点联系六合村干部李成忠在帮助他人申报农村危房改造、修建屯级道路和农村低保工作过程中向相关村民索要2只水鸭及1100元人民币感谢费和材料复印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李成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3.田林县乐里镇政府危改办工作人员黄忠信在危改工作中未严格审核把关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问题。2011年至2015年,乐里镇那色村巴塘屯杨某某和那色屯黄忠华(时任村民委副主任,另案处理)、黄某丽、黄某琦4户在已有稳固住房的情况下,先后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危房改造指标,黄忠信未到杨某某户实地核查和明知黄忠华、黄某丽、黄某琦3户已有稳固住房仍予以审核通过,导致以上四户群众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政府财政资金损失共计66993.2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18日,黄忠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获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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